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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为万人所爱(1 / 3)

到朱酉宫家的日子快乐地简直像在做梦。

尾花小姐带他一路从各个名胜古迹逛过去,什么佛寺神宫数不胜数,哪怕是对宗教建筑没有兴趣的来月也看的饶有兴致。

白天去寺庙品尝茶和点心,去参加本地名流的茶会,去骑马、射箭还有插花,然后去古老的服装店订制衣服。

下午则到河川西岸的繁华商业区购物,尾花小姐说:“无需客气,在第二都市期间的一切开销,均有朱酉宫家负担,你就尽情挑选自己喜欢的东西吧!”

在这甘甜的诱惑下,原本就没什么自制力的来月自然却之不恭,他大买特买,从衣服、包包买到护肤品、珠宝。尾花小姐不仅没有露出肉痛的表情,反而满面笑容地给他继续推荐。

哪怕是原本不太喜欢尾花的来月,竟然也觉得她和蔼可亲起来。

也许这就是金钱的魔力吧。

如果是这就是母亲婚前所过的生活,那他反倒要吃惊于对方为何能痛快地舍弃掉这一切了。

鹭川旁,路过长长的纳凉床酒家。

他们进去一家名为岬茶屋的甜品店。

“——然后呢,我就跟他说,我不会和钱包空空的男人约会的。那家伙的脸,超~好笑的耶。”来月一边吃着褐色的果冻一样的甜点,一边喜笑颜开地说:“尾花小姐,尾花小姐?你有在听吗?”

尾花像是才惊醒一样,微笑着说:“抱歉,刚刚在想一点事情。”

“哦哦,是什么事情呢?说来听听,只有我一个人在讲也太无趣了。”

“没什么啦……我只是在想,你和清子阿姨的个性差距还蛮大的。”

尾花注视着来月的脸。

不知是否是混合了父亲的基因,少年的脸上确实有几分清子的影子,不过,与其说是像她的母亲,他长得似乎更接近于朱酉宫的人。

“妈妈……以前是什么个性啊?”

来月对母亲的过去还是有些好奇的。

只听说她在娘家的时候过着无忧无虑的大小姐生活,后来为了爱情断然舍弃姓氏,二十年间从未回到过老家。

“嗯,因为清子阿姨离开的时候我还没有出生,并没有什么印象。这也是听其他人说的吧。”尾花露出了有些怀念的神情:“我听说她是五个同辈的孩子中最小的一个,所以备受宠爱,无论要什么都会被满足,清子阿姨在离开老家前,从来没有自己迭过被子呢。”

朱酉宫清子是在爱中长大的孩子。

不知世事艰辛,也从未见识过黑暗,像玻璃房里的玫瑰花一样,天真无邪地成长起来的美女。

所以才有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勇气。

清子的身上汇聚了所有为万人所爱的少女的特质,少许的冷酷也显得她是那么纯真可爱,她们这类人从未被人伤害过,连疼痛是什么都不曾知晓。

也因此,哪怕伤害过别人,她们也不会意识到。

来月的脸上也有着类似的痕迹。

他是在父母的爱中长大的,因为长相美丽,又深受他人的追捧,和他的母亲一样,是个不知世事的小少爷啊。

尾花将视线从来月的脸上移开,她看向自己的双手。

这双手上有许多细小的伤痕,仔细看的话,那是经年累月留下的外伤。

他们这类人,和自己是完全不同的。

所以——

无法原谅。

绝不饶恕。

离开清子阿姨的家的时候,尾花让来月先到车上去等她。

清子很不舍地看着儿子离开的背影。

尾花坐在玄关的凳子上,穿上高跟鞋后,她比清子高了一个头。

“清子阿姨,您现在应该很开心吧?”

尾花露出一如既往明亮的微笑,看着这样的微笑,清子反而打了一个冷颤。

“为、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有人替自己牺牲,难道不是一件很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她凑近清子的耳朵,声音甜美地像是一场梦魇。

“二十年前,让自己的姐姐替自己去死;二十年后,又让儿子替自己牺牲——你真是,最卑鄙、最恶劣的女人了。”

听到这句话的清子,双腿发软,砰的一声坐倒在地上。

尾花并没有就此放过她,她恶狠狠地瞪着清子,好像这样就能将她千刀万剐一样。

“你欠节子的,永远也还不清,所以只有让你的儿子来还了。”

像你这么自私的女人,为什么会成为母亲呢?来月有你这样的母亲,该是多么不幸啊。尾花用一种嘲弄的语气感叹道,你早就该死了,二十年前,偷走节子的人生的你,居然还恬不知耻过什么平凡的幸福生活,真是看了令人作呕。

“可是你知道吗,那个时候节子已经怀孕了!她都快结婚了!不,你肯定知道,你知道最疼爱妹妹的她,肯定不会放着你不管的,所以你选择让她替你去死对吧。”

“你、你是……节子的……”

尾花没有理会她,她转身走向门外,鞋跟重重地踏上地面,好像这样就能发泄心中的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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