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她,她不是不知道,不过实在不愿找一个同行来整天瞪鼻子上眼。也不是不给他机会,实在是从小学到大学,同学十几年,再加上一年的同事,对他实在不来电,要怪就怪他做事太一眼一板让她这种受不得约束的人望而止步。
“你真的爱他吗?”
“这个世界只有傻瓜才会相信有爱,两个人走到一起只是两个需要互补的物体结合在了一起。”不过这个现在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说的那个问题,“你说的可是真的?”
“嗯。”大米也是极为纳闷,不过随即一笑,“你不用太担心,我会把你接收了……”
挣钱不容易,为生活多努力,让我们都加油去赚人民币。“一天到晚就知道钱,小心被钱压死。”大米的话被她的电话铃声,直皱眉头。
玫果刚才的那点郁闷在看到手机上显示的名字后一扫而空,“喂,亲爱的,想我了?”顺便甩了一个白眼给听到她接电话后抖落了一身鸡皮正往外走的大米。
“什么?分手?亲爱的……今天是四月一号。”脸上还尽量在笑,可是心里却凉嗖嗖的,他一定在开玩笑。
“花花,对不起,咪咪有了我的孩子,如果我不跟她结婚,她就要把这事闹出去,你知道我马上要竟选了,出不得丑闻…花花,我是真心爱你的…你等我两年,我过了这关跟她离婚……”
心好痛,这就是她一直叫好的五好男人?电话那一头,还在絮絮叨叨,但她已不愿再听,实在对两年后给他的孩子当后妈不感兴趣。
夜色撩人,不擅长饮酒的她脸色酡红,拎了半瓶残酒,摇摇晃晃地踏向海边的沙滩,想寻个清净无人的地方,独自喝完这瓶残酒。
她沉浸在酒精的作用下,半梦半醒,这感觉真的很好,该死的四月一号。
“嗨,女人,醒醒。”有人拍打着她的脸,“该上路了。”
“上路?”这个词……怎么品,怎么不是味道,已经昏昏然的头,有了一丝清醒,半眯着眼,一缕飘缈的银丝印入眼睑。斜飞的丹凤眼,拖出长长的角线,媚到骨子里,笔挺的鼻梁,未启先笑的红唇,真难为他一个男人能长成这个模样。
寻思着在哪儿看过这张好看得近似妖孽的脸。“你是谁?”
“我叫夙梓。”他手中把玩着一部和她手中握着的完全相同的一部手机。
玫果的视线落在那部手机上,无语的笑了,记起这个人就是去年追在她屁股后面,说得天花乱坠,最终将他所说的那一部独一无二的手机成功推销给她的人。呵……独一无二……
“难道你还想推销给我,第二部独一无二的手机?”她看着他的手里的手机,提起自己手机上的装饰链,摇啊摇。
他抿嘴轻笑,“我指的独一无二,是指流落到人间的仅有一部,也就是你手中这部。”
鬼话,她眼角睨着他,突然抓住他极为柔顺的银白长,“这才一年多没见,这头就全白了,可见是精神分裂极其严重,有去医院查检过吗?”她记得那时他是一头精神的黑色短,“或是假?”说着手上就用上了劲。
他忙掰开她的手指,夺回自己的头,免受拔毛之灾,“这是我的真身。”
“哧!”看他的神情,还算正常,怎么说出的话就这么不靠谱,学着电视里的唱腔,“你是何方妖孽,快快如实禀来。”
唱完,嘆了口气,越折腾,越心烦。越是强颜欢笑,越是心中酸楚。
“我是传送使,是来送你走的。”
无稽之谈,脑子进水,签订完毕,继续望天,饮酒。
蓦然眼前景色一变,同样是满天繁星的夜暮,但眼前广阔的海水变成了满池的莲花,身下的黄沙变成了冰凉的石子铺地。身上的衣服不知何时变成了一袭雪白的长衫,唯一没变的是一手拿着的手机,另一只手握住的酒瓶。酒精这东西,还真是神奇。
醉眼朦胧中,莲花池的另一角,还有一个同样在买醉的人,也是一袭雪白的长袍,长飘飘,依坐在池边假山下,其中一支手臂随意地搭在曲起的那条膝盖上,另一条腿却舒服地舒展着,如画一般美妙绝伦,他身边摆着一把成色古旧的七弦琴,看来四月一号同样郁闷的女人不止一她个。
‘挣钱不容易,为生活多努力,让我们都加油去赚人民币。’该死的手机铃声,打破这份寂静,“花花,你已经被传到了另一个世界,祝你新生活愉快。”
“夙梓?”她勉强记得那个人的声音。
“呵……不错,还没醉糊涂,能听出我的声音。”对方戏笑中带了几分喜悦。
“我讨厌四月一号开玩笑的傻瓜。”她宁肯把看到的一切归于醉酒的幻觉。
“呵……别不承认,我挂了。”他简直如魔鬼一般洞悉着她的想法,让她毛骨悚然,不自觉得抱了抱双臂,抚去手臂上爬起来鸡皮。
“喂……你为什么要把我弄来这儿?”她忙对着话筒大叫,她不能这样不明不白的,必须弄清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天机不可泄露。”电话那头恢復沉静。
“该死的…”
手机进入了关机状态。